(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
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统筹考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重点突出、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发展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制定我市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与方案。
制定的三年总体规划以消除市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目的,整合与校舍安全工程各项有关的资金和项目,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发展规划目标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区别不同情况,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房屋的改造及已被鉴定为C、D级危房校舍的改造重建。
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把工程任务细化到每所学校、每个项目,做到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工程同时推进、工程资金落实、管理责任到人。
在制定校舍加固改造方案时先保证结构安全要求和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坚持加固改造与拆除重建相结合,做到因地因校制宜,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工程投资。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1.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昆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责任书》确定的D级危房拆除和建设任务。
2.根据此次“拉网式”排查、鉴定的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3.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4.今后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下游易致灾区。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市级政府统一部署,县级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