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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市政府成立昆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祖林(市长)

  常务副组长:
  廖晓珊(副市长)

  副组长:
  李云周(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 栋(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胡炜彤(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李裕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云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毓新(市建设局局长)

  黄蜀云(市房产管理局调研员、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吴泽宇(市水利局局长)

  李冰晶(市审计局局长)

  潘开平(市安监局局长)

  夏平成(市防震减震局局长)

  牟 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 毅(市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三个日常工作办公室,三个办公室分别设在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个日常办公室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要尽快落实和抽调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好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校舍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一)工程项目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责:协助市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县级及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全市行政区域现有的中小学校舍鉴定排查工作,指导县级教育局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档案和校舍安全动态管理系统,负责汇总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指导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制订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筹措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按工程进度拨付用款计划;负责项目实施进度信息的监测、统计和反馈工作。

  (二)技术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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