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实施管理
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以保护规划为依据,按照《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对历史建筑的抢救性维护修缮和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利用。
四、依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监督检查
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获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后,不能进行积极有效地保护,造成历史遗产严重损害的村镇,将其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濒危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及时采取挽救措施的,将取消其称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要逐步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员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名镇名村保护的监督,保护脆弱的遗产资源,确保名镇名村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第三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三批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5个)
1、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堡镇
2、朔州市右玉县右卫镇
3、晋中市寿阳县宗艾镇
4、吕梁市柳林县孟门镇
5、运城市新绛县泉掌镇
二、山西省历史文化名村(25个)
1、太原市晋源区店头村
2、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得胜村
3、朔州市山阴县张家庄乡旧广武村
4、忻州市宁武县涔山乡王化沟村
5、阳泉市郊区义井镇大阳泉村
6、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官沟村
7、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王禹村
8、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冷泉村
9、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董家岭村
10、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张家塔村
11、吕梁市孝义市高阳镇宋家庄村
12、长治市黎城县停河铺乡霞庄村
13、长治市沁源县王和镇古寨村
14、晋城市高平市柿庄镇伯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