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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协调。
  1.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发展多式联运,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实施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民航贵州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2.加强新建铁路、港口、公路和机场转运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完善中转联运设施,防止产生新的分割和不衔接。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在大中城市周边和制造业基地附近合理规划、改造和建设一批现代化的配送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七)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1.积极推进省内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认真执行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资源标准,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部门负责)。
  2.加快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公路运输信息网络和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以及其他运输与服务方式的信息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贵州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3.推动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城市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商务、金融、粮食、税务、海关、邮政、检验检疫、公路运输、内河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与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省相关部门及相关中央在黔单位负责)。
  (八)认真执行国家物流标准。
  按照国家制定的物流标准,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企业和有关方面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等部门负责)。
  (九)加强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1.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推行托盘化单元装载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网络化运输(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等部门负责)。
  2.完善并推广物品编码体系,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加大对RFID和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标准的研发和应用的投入。加强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鼓励企业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专用物流技术装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负责)。
  3.积极开发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统(VICS)、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等运输领域新技术,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研究(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
  依托我省已有的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选择重点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协调配套运行,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提高运输效率。
  (二)物流园区工程。
  按照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运输场站、仓储基地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一批以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为特征的物流园区,完善专业化物流组织服务,实现长途运输与短途运输的合理衔接,优化城市配送,提高物流运作的规模效益,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三)城市配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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