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商贸委、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2009年完成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各环节索证索票等重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作。2010年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八)保健食品整顿。
1、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开展对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2009年开展对注册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的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顿,全面清理注册的保健产品,完成清理整顿各项任务。
上述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各食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要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按照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的要求,加强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科学整合和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