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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乡级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乡镇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

  (一)“一票否决”确定程序

  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所掌握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两办发文。

  (二)重点管理确定程序

  1、由市人口计生委依据年内抽样调查修正后的WIS数据以及信访件查实情况,参考县区对乡镇年度考核结果及挂点处室综合评估情况,提出意见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办公会研究。

  2、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

  四、管理要求

  1、实行“一票否决”的乡镇,一年内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提拔或重用,不得交流到异地任原职级职务,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一票否决”的乡镇同时列为下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必检单位。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处理。主要领导已调整的,实行跟踪处罚。

  2、重点管理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以当年的发文为准)。被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在重点管理期限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3、实行“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搞好整改。每季度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4、市和县区人口计生委应共同负起对实行“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乡镇业务指导的责任,并建立部门联系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乡镇的有关工作情况应及时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市人口计生委挂点处室要协同县区人口计生委加强督促指导,每月联系督导一次。其他各处室也应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各县区人口计生委要明确责任领导,帮助乡镇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尽快扭转落后局面。

  5、为强化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人口计生工作负总责意识,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09年第8号)的要求,实行乡镇党政正职人口计生工作离任考察制。具体实施意见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五、撤销重点管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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