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机关各处(室):
2008年各处(室)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民族政策,突出打基础、抓重点、创亮点、保稳定、促和谐,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深化《
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积极应对“3.14”事件、妥善处理“5.24”畲山朝圣问题、做好北京奥运会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积极探索民间信仰点的管理办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一、文明处室
业务三处
二、优秀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办公室:刘 镇、章洪春 黄雪儿
业务二处:金 珂
三、表扬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