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要按照社会大发动、城乡大绿化的思路推进造林绿化,体现特色,凸显亮点。
(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造林绿化既要充分发挥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又要充分体现林业的经济和社会功能。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规划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培育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造林绿化成果。
三、突出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一)大力度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主要是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按照要求加大建设力度,加快组织实施。
(二)全方位实施全省十大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汾河流域绿化、石太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绿化、平原林业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等“十大工程”。当前,尤其要抓好水源地绿化、重要风景名胜旅游区绿化、重点道路两旁绿化、主要河流两侧绿化。
(三)高标准抓好“2+10”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包括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与保护、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治理、大同市口泉矿区、朔州市桑干河、忻州市南云中河、阳泉市桃河、晋中市潇河、吕梁市三川河、长治市浊漳河、晋城市丹河、临汾市塔儿山和二峰山、运城市盐湖等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重点搞好护岸林带、荒山绿化等植被恢复建设。
(四)下力气搞好以干果经济林为重点的富民工程。加快推进以红枣、核桃、仁用杏、柿子、花椒为主的五大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全省每年新发展70-80万亩,到2015年干果经济林总面积发展到1800万亩以上,力争实现农村人均一亩干果经济林的目标。
四、不断增加造林绿化的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造林绿化经费要纳入各地财政年度预算。各地财政对林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生态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范围,积极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大造林绿化资金投入。继续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全省造林绿化。市、县财政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要保证一定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有林区、林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卫生院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同级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