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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九)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体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信访、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督查工作;负责体育涉外工作的管理。

  (二)人事处。

  研究拟定全省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全省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负责教练员援外及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拟定全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调查研究全省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体育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四)群众体育处。

  研究拟定全省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省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省各部门和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承担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审批工作。

  (五)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

  研究拟定全省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全省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专业运动队的保障工作;组织重大国内外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赛风赛纪工作;负责办理裁判员、运动员的注册和审批工作。负责全省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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