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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的意见
(凉府发〔2009〕29号)


西昌、昭觉、喜德三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的总体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西昌”建设的具体部署,现就实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西昌市是我州州府驻地,是全州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四川打造攀西城市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邛海是四川省第二大天然淡水湖,是西昌市赖以生存的重要水源地,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湖面面积缩小、水量减少、湖泊淤积等环境问题。因此,加强邛海汇水面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至关重要,实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事关生态州建设、事关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事关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助于恢复和彰显西昌原有的特色风貌,打造彝乡新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品味和魅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有助于增强西昌市的聚集和辐射能力,更好地发挥区域排头兵的作用。
  二、实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为先,突出生态建设,以增加林草面积、提高林草覆盖率为前提,以实施林业工程、畜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及小型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以尽快绿化邛海及西昌市城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陡坡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保护西昌城区周边和邛海汇水面的森林资源、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为目标,积极探索工程区生态建设与群众增收致富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2.目标任务。用5年的时间(2008年-2012年),使项目区新增森林面积65405亩,新增牧草面积18850亩,61706亩低质低效林质量得到提高,森林覆盖率由45.5%提高到59.3%;西昌城区周边和邛海汇水面现有的森林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年减少土壤流失量42万吨,增加蓄水能力106万立方米;项目区农村年增加纯收入675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121元以上。使西昌城市“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城市更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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