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工程建设由州政府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由西昌、昭觉、喜德三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县市、分年度实施,有力有序推动工程建设。
2.坚持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重点抓好工程区造林绿化的基础上,配套推进农村能源、种草养畜、生态移民、小型水利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工程区群众的生存、发展作为工程建设的立足点,处理好生态环境建设与群众致富的关系,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协调统一。
4.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项目支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统筹项目、捆绑资金。坚持“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坚持“四个结合”,联动推进。工程实施要与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西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相结合、与殡葬改革工作相结合,做到统一规划、分项实施、整体推进。
三、工程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工程实施范围。
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建设范围涉及西昌市、昭觉县、喜德县的18个乡镇、48个村、155个组、1.4万户农户、5.6万人,总面积49.5万亩,其中农耕地14.3万亩、有林地22.5万亩、灌木林地2.3万亩、疏林地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1.3万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
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按规划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2908亩、坡耕地造林52497亩、封山育林59515亩,已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2191亩,坡耕地种草8586亩,现有落叶经果林下种草10264亩,舍饲圈养牲畜1万头(只),易地扶贫搬迁500户2500人左右,建设沼气池1777口,建设水窖池1000口,工程总投资估算29794万元。
四、工程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退耕还林条例》、《
四川省绿化条例》和《凉山州东西河飞播林区保护管理条例》,结合工程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