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资源勘查开发,做强优势产业。按照“区域统筹,优势优先,科学规划,适度集中”的原则,布局区域内地质勘查重点和专项规划区,着力打造铁(钒钛)、铜、铅锌、稀土、磷、盐、石灰石等优势矿产基地和产业集群。一是支持优势企业以项目为纽带与综合地勘单位合作合资,加大对攀西重点勘查规划区内的地质勘查和矿山开发力度。二是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立项的地勘基金项目,加大对甘洛铅锌磷矿、冕宁稀土矿、雷波磷铅锌矿、攀西钒钛磁铁矿四个专项规划勘查区的资源勘查力度。三是预留一批有一定成矿条件和资源前景的冕宁沙坝-西昌太和-德昌巴硐-米易红格钒钛磁铁矿成矿带,喜德登相营-冕宁泸沽、盐源平川外围富铁矿成矿带,冕宁牦牛坪-德昌大陆槽稀土矿成矿带,盐源桃子-木里后所铜多金属矿成矿带、会理通安-黎溪铜矿成矿带,甘洛和雷波小沟-金阳贡山-宁南跑马-会东大桥铅锌矿成矿带,甘洛、雷波、会东磷矿成矿带的勘查项目,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对州内重点项目所需矿产资源主要采取挂牌等方式优先出让给项目单位。四是加强满银沟铁矿、会理锌矿、泸沽铁矿、平川铁矿等矿山深部和矿区外围找矿工作。五是保障西昌钒钛基地,太和铁矿扩能技改,西昌、会理、会东、甘洛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冕宁稀土产业,雷波磷化工和盐源盐化工,西昌、冕宁、盐源等地水泥生产等矿产原料需要。
(三)严格审查和审批,支持优势资源以重点项目为纽带配置给优势企业。一是设置矿业权须由州、县市政府组织审查和审批,矿业权协议出让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省级颁证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确需协议出让的,应以重点工业项目为纽带配置给优势企业。探矿权和采矿权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三是州级颁证的采矿权确需协议出让给重点工业项目的优势企业,应由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四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并吸引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优势企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矿业权,鼓励并支持社会投资主体,以独立或合资合作、入股等形式参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以协议方式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或以其他企业参股、入股等方式变相转让。以优选和申请在先方式批准的探矿权,探矿权人应按勘查设计方案完成勘查投入和施工,探矿权人无故不开展勘查工作、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或存在炒买炒卖矿业权等行为的,依法收回探矿权。
(四)推进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度加工,努力延伸产业链。一是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我州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在资源开发地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费。二是结合矿业“治乱”和“治散”工作,按照“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下游加工企业整合上游矿山企业”的原则,科学规划,重新布局,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加快冕宁牦牛坪稀土矿区、雷波猴儿沟铅锌矿区、会理黑箐钒钛磁铁矿区、盐源平川铁矿区、干塘煤矿区等资源连片、企业小散的矿区整合工作,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三是州内开发优势和重要矿产的企业,应当在当地进行矿产品深加工或将矿产品供给当地加工企业,促进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资源就地转化、深度加工。四是州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矿业发展需要、市场供求情况等,设立和调整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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