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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通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2005-2008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报告的通知

  (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素质教育。2005年以来,各地相继制订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普教系统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营造了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倍加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师资培训工作列入县级政府议事日程,设立了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形成了校长培训、名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普通教师培训的梯队培训计划,制订了教师学历进修奖励办法,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本师训。及时补充合格教师,加强校际流动,为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一般学校与名校的校长、教师交流互动搭建平台,指导校际之间实现办学理念、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方法的共享,促进了城乡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努力改善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一县一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省特级教师、省市名教师(名校长)、市县骨干教师等特殊人才津贴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根据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素质教育的法定要求,我市县级政府将县域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列为对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中小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贯彻落实。
  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投入未能持续做到“三增长一提高”。2008年,多数地区“一提高”未达到省定要求。各地向南通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的财政投入的创建资金,多数县级财政部门未能提供相关资料。
  (二)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挤占公用经费和教育规费的现象。据信访反映和核查了解,如东、如皋部分乡镇存在统筹40~60%的公用经费,用于弥补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经费缺口或校舍修建等专项经费缺口的问题。启东等地存在镇教办的办公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且占比偏高的问题。如皋违规将150万元“两费一金”征收手续费列入规费支出。如东违规将57万元寄宿生困难补助费、314万元职教助学金列入规费支出。各地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教育规费的占比仍然偏低。
  (三)多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仍然存在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艺体和小学英语专职教师缺编现象较为严重。不少农村中心小学,仅有1~2名艺体、英语专职教师,直接影响课程的开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部分地区和部分学校,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达不到省定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顺向流动、均衡配置的管理机制尚未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各地在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比如:执行课程计划的意识不强,自行增减课时,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忽视学生身心发展的真实需要,任意延长学生在校活动及作业时间;少数学校和教师有悖《管理规范》和《师德规范》的行为偶有存在;校园常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卫生方面还存在隐患;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一校两制”、班额严重超标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五)各地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对创建标准的理解把握偏低,对创建中部分非影响指标重视不够。通州创建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崇川及部分县城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明显不达标;启东需要立项的重点工程偏少,建设速度偏慢。部分地区高中教师中研究生比例偏低,在岗幼儿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数较多。申报材料的搜集、制作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等次情况
  (一)2005~2007年:按照三年一轮的省级考核方案,海门市、崇川区被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为“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启东市、港闸区被我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为市级考核优秀等次。
  (二)2008年:海门、海安、崇川、港闸的考核等次定为优秀;启东、如皋、如东的考核等次定为良好;通州的考核等次定为合格。
  四、进一步改进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建议
  (一)县级政府要进一步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确保年度财政预算依法达到“三增长一提高”。要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将年初未列入预算、年中和决算时追加的教育投入,按法定程序列入当年的财政支出,避免因年度教育支出的虚增虚减而造成教育经费“三增长一提高”比例的虚增虚降,致使财政统计数据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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