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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融支农五项工程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的意见


  2.不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市人民银行、淮安银监分局要积极会同相关方面,加强对“三农”信贷产品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改进的思路和办法,不断推出适合当前“三农”信贷需求的信贷产品。要定期开展“三农”信贷产品交流推介活动,并及时评估完善、总结推广,推动“三农”信贷产品健康发展。每年开展涉农信贷产品推介活动1次以上。

  3.着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和淮安银监分局要通力协作,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创造条件,大力推进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鼓励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试点,推动新型(微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服务“三农”的层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银行类机构组建步伐,逐步把农村信用社全部转变为规范的银行类机构;农业银行要在深化改革中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做好惠农卡发放和农户小额贷款授信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农林牧副渔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支持,全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分支机构多、网点深入乡镇的优势,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业务转型,使县(市)和乡镇营业机构由吸储为主向吸储和放贷并重转变。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苏南农商行来淮设立机构、开办业务。

  4.推动涉农贷款利率更趋合理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清涉农信贷市场竞争形势,不断增强利率市场化意识,在收益覆盖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兼顾涉农经济主体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对基础农业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努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改变一成不变的简单上浮利率定价方式,提高利率科学定价水平,努力让利于农、取信于农,建立和强化在涉农信贷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为“三农”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

  三、实施融资担保难化解工程,提升涉农经济主体融资能力

  1.加强涉农信用担保公司建设。采取上级财政支持、各县(区)财政主要参与的方式,除清河区之外,每个县(区)组建一家“农”字头信用担保公司,切实加强“三农”融资担保力度,并大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股或自行组建担保公司。鼓励现有担保公司加强涉农贷款担保,对涉农贷款担保比例较高的给予奖励。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牵头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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