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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63号)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合理保护与利用我区海岸资源,切实加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自治区海洋局局长

  陈瑞贤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兆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

  闫九球 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

  冯振年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明琪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余小军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卢兆发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仲怀 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

  刘宏武 北海市副市长

  顾 跃 防城港市副市长

  何朝建 钦州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广西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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