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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朝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朝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府任〔2009〕1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胡朝品任贵州省监察厅派驻贵州省林业厅监察室副厅级监察专员;
  康新福任贵州省监察厅派驻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副厅级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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