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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划分工作阶段,从学习宣传、组织人员保障、经费支持、调查摸底、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检查、整改落实、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建设、资料收集汇总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

  (四)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地要组织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国家测绘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贵州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0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测绘意识、保护国家秘密意识和重要地理信息的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五)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与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抓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清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六)认真组织开展市场清理检查。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从事地理信息采集、数据保管提供、使用、地图编制出版、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户外地图广告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要通过市场的全面检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七)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各地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并创新工作方式,把工作做精、做细、做好。2010年1月15日前,市将组织工作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查处违法案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使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通过省的验收。

  (八)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

  市级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申请专项工作经费,区(市、县)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各工作部门除已明确的一名领导外,必须安排1位以上同志承担完成属于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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