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举报案件办结率:包括价格举报的受理件数、办理件数、办结件数,在规定期限内价格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3、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价格举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回复举报人材料规范。年度内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无错案,诉讼案件败讼率为零。
4、节假日值班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的要求落实节假日值班,采取不定期进行抽查。
5、举报人满意情况:举报人对价格举报案件查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情况:借助“5.8”价格举报宣传日和新闻舆论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知名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7、信息报送情况:每月5日前,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统计数字全面、真实、准确,统计分析质量较高,建议意见切实可行。政务信息反馈及时,通过简报、专刊、情况反映等形式积极反映价格举报情况,全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的篇幅不少于6篇。
8、制度建设方面: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举报中心工作流程、值班制度、举报工作人员守则、文明礼貌用语和价格举报案件办理的快速反应机制等。
第六条 主动搞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价格主管部门上下级之间、以及内部各处(科)室之间的配合和衔接,树立团队意识,发挥整体效能。
第七条 廉政自律,遵纪守法。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工作人员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倡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开展价格举报工作。
附件2:
湖北省规范化价格举报中心考核表
参评单位: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 别
| 项 目
| 评 分 细 则
| 考核
情况
| 得分
| 备注
|
一、
机
构
建
设
(17分)
二、
硬
件
方
面
(12分)
|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 基础分4分。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未落实的扣1分,个人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未落实的扣1分。
| | | |
2、有健全的价格举报中心机构,编制明确,有与价格举报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
| 基础分5分。机构健全、单独设置,缺一项扣1分;编制明确、人员编制不被挤占、挪用,缺一项扣1分。市级设置为科级的和县级设置为股级的,加3分。
| | | |
3、价格举报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政治业务水平,有及时洞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对市场价格突发事件能敏锐预见并及时处理,工作认真、服务热情、爱岗敬业。不因工作马虎、服务差被投诉举报。
| 基础分4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未落实扣1分;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能,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影响的扣2分;创造性开展工作,得到上级或有关部门肯定的加1分。
| | | |
4、领导重视,责任制度完善,要求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 。
| 基础分4分。职责不明确,没有具体的分工责任制的缺一项扣1分。
| | | |
1、有单独的办公室、接访室,工作人员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规范有序;
2、有醒目的“12358”价格举报标志,环境整洁。
3、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齐全,有专门的“12358”举报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有落实价格举报用车。
| 基础分4分。无固定的专用的办公室、接访室缺一项扣1分。工作人员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缺一项扣1分;
基础分3分。无醒目的“12358”价格举报标志的扣2分。
基础分5分。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缺一项扣1分。没开通专设的举报电话的扣2分。
| | | |
三、
软
件
方
面
71分)
软
件
方
面
| 1、举报案件办结率:包括价格举报的受理件数、办理件数、办结件数,在规定期限内价格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 基础分12分。在规定的的期限内没有100%办结的,办结率每减少5%扣3分,扣完为止。
| | | |
2、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价格举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回复举报人材料规范。年度内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无错案,诉讼案件败讼率为零。
| 基础分18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每缺损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中每一起错案扣3分;诉讼案件败诉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
| | | |
3、节假日值班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节假日值班,采取不定期方式抽查。
| 基础分5分。采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抽查中无人接听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4、举报人满意情况:举报人对价格举报案件查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 基础分6分。举报人对价格举报案件查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为合格。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 | |
5、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情况:借助“5.8”价格举报宣传日和新闻舆论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知名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 基础分6分。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人员、有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每年在各种媒体上宣传少于10次的,缺1次扣0.5分;在中央和省级媒体上报道1次加1分。
| | | |
6、信息报送情况:每月5日前,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统计数字全面、真实、准确,统计分析质量较高,建议意见切实可行。加强政务信息的反馈,通过简报、专刊、情况反映等形式积极反映价格举报情况,全年向上级价格部门报送的材料不少于6篇。
7、制度建设:制定价格举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值班等制度,制定价格举报工作人员手则和文明礼貌用语,建立价格举报案件办理的快速反应机制等。
| 基础分6分。没有按时上报统计材料的一次扣1分;报送价格举报情况材料少一篇扣1分。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采用的一篇加2分。
基础分10分。未建立各项基本工作制度的,缺1项扣0.5分;建立的价格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科学、规范、高效的,被推广学习的一项加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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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动搞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价格主管部门上下级之间、以及内部各处(科)室之间的配合和衔接,树立团队意识,发挥整体效能。
| 基础分4分。不折不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各处(科)室的工作,因推卸责任而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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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工作人员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 基础分4分。个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的每次扣1分;集体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处理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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