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费[2009]227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物价局、财政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鄂人函[2009]15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的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就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有关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2科)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25元);主观题科目(2科)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30元)。
二、以上收费为我省最终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