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框架性方案
(一)高栏港经济区。
高栏港经济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独立的一级财政管理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区负责投资,可由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华公司)负责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管理、招商等。
高栏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可由区财政分年投入及通过汇华公司向银行贷款或进行BT等项目融资。土地开发的项目资本金,可由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分年投入一部分,剩余部分通过汇华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应合理安排土地开发计划,分年实施。
(二)珠海高新区。
珠海高新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独立的一级财政管理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区负责投资,可由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建投公司)负责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管理、招商等。
珠海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可由区财政分年投入及通过高新建投公司向银行贷款或进行BT等项目融资。土地开发的项目资本金,可由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分年投入一部分,剩余部分由高新建投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应合理安排土地开发计划,分年实施。
(三)航空产业园。
航空产业园处于起步阶段,有利于实行新的运作模式。可采取“小管委会、大公司”模式,以珠海航空产业城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空城集团)作为主体运作。市财政的前期投入和土地资源投入作为企业资本金计算权益,项目启动后吸引投资或融资实现自我良性发展。航空产业园的行政事务归由金湾区管辖,市与金湾区的收益分配可在下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一并研究。
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可由市财政分年投入及通过珠海航空城集团融资。土地开发的项目资本金,可由市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分年投入一部分,剩余部分由珠海航空城集团向银行贷款融资。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应合理安排土地开发计划,分年实施。
(四)富山工业园。
富山工业园基础薄弱,斗门区可先行先试,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由斗门区负责投资,可由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源公司)负责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管理、招商等。
富山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可由区财政分年投入及通过生源公司向银行贷款或进行BT等项目融资。土地开发的项目资本金,可由斗门区统筹安排资金分年投入一部分,剩余部分可由生源公司融资。斗门区应合理安排土地开发计划,分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