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香洲区政府、斗门区政府、高栏港经济区、横琴经济开发区。
行动计划三:引导推广商业节能工程。在全市大型商场、星级酒店中选取3-5家条件适合的典型企业,扶持其实施商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国贸海天城空调变频和绿色照明示范项目、银都酒店综合节能项目、海湾酒店余热回收项目等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推广水源热泵技术、空调余热回收、太阳能光伏及光热、中央空调数字化负荷跟踪节能控制等节能技术。组织实施一批商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香洲区、市节能监察中心。
行动计划四:加快实施建筑节能工程。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委托有关部门,年内完成10栋单体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测评、标识和审计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年底前启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监管平台项目,加强对高耗能公共建筑日常检测监督。年内举办一次建筑节能专题活动,启动建筑节能综合技术改造试点项目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各2项。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动计划五:启动绿色公交工程。实施公共交通油改气工程,选取2条线路作为公交油改气试点,采用LNG动力汽车进行试运行。从2009年起,逐步采购LNG动力汽车,替换淘汰老旧公交车。协调中海油公司全面落实框架协议内容,与公交公司密切合作,争取在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合作建设1-2座公交专用LNG加气站。编制珠海市天然气加气站站点规划,为今后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预留土地。组建珠海市天然气专家工作组,开展天然气应用基础规范和管理制度研究工作,健全天然气应用的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
行动计划六:继续开展绿色照明推广。推广绿色照明产品,紧抓国家推广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契机,组织全市工、商企业加紧开展老旧照明设备淘汰替换工程,推广普通自整流节能荧光灯5万只,双端直管T5节能灯5万只。实施市政道路照明节能工程,9月份前,安排3-5条市政路段,组织包括我市企业在内的节能路灯及控制设备供应商开展节能设备的节能效果集中测试评比,对其中高效、可靠、适用的产品,在全市市政照明设备中逐步进行节能灯具推广和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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