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增加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积极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
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县(市、区),要精心制订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二)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各种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和各级干部深入宣传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和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这件惠及城乡居民的好事真正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复员退伍军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退伍军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为体现对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待政策,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以下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下同)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