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湖北省A级金融信用市(州)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的通报
(鄂政办发〔2009〕9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信用环境建设,全省经济金融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武汉市等17个市(州)“2008年度湖北省A级金融信用市(州)”称号,授予武汉市江夏区等26个县(市、区)“2008年度湖北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全省各地继续努力,进一步打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树立“信用湖北”的品牌形象。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对优质信用区域实行信贷倾斜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2008年度湖北省A级金融
信用市(州)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名单
一、 A级金融信用市(州)
武汉市、宜昌市、襄樊市、黄石市、荆州市、十堰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鄂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