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旅游局、商务厅
(十三)水运交通
工作目标:加强澜沧江一湄公河等国际水路和滇池等重点旅游湖泊区的短途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云南内陆旅游航运发展。
工作内容:加快澜沧江一湄公河、红河、中缅伊洛瓦底江等3条国际水路的开发建设。继续完善澜沧江一湄公河国际航道建设;争取开通红河国际航运线路和中缅水陆联运线路;建设以澜沧江、金沙江、怒江、红河、珠江为重点的“四江一河”水运通道、旅游航运;加强昆明滇池、昆明阳宗海、大理洱海、玉溪抚仙湖、丽江泸沽湖、香格里拉碧塔海等全省重点旅游湖泊区建设,结合水电梯级开发形成库区的短途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主要码头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旅游救援、旅游电子商务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省海事局
(十四)大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景区(点)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旅游厕所、旅游公共标识、自驾车游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工作内容:尽快出台有关实施的指导意见,按照“统一规划、注重配套、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省主要旅游城镇建设100个游客服务中心,在旅游交通干线、主要旅游环线规划建设200个游客休息站和30个自驾车营地,在旅游城市、旅游城镇和旅游交通干线、主要旅游环线及旅游景区规划改造和建设2000座旅游厕所;在全省主要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码头和旅游城市主干道及旅游特色县、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分期、分批进行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在全省主要自驾车线路上规划建设一批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特色突出的自驾车游营地;制定有关规划和建设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林业厅
五、加快旅游生态建设
(十五)加强旅游生态环境建设
工作目标:加大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探索旅游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良性互动的格局。
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全省主要旅游资源区的保护及开发规划。研究并确立合理的旅游生态环境容量,重点旅游景区积极推行游客容量控制制度。推广和健全旅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生态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研究建立旅游区设施景观化、垃圾无害化、污水零排放、生态环境优美的有关建设标准。以旅游业替代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和对水源污染严重的传统农业种植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开展旅游节能降耗和旅游绿色环保活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建设,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创建一批绿色酒店。加大旅游目的地居民和游客的绿色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旅游可持续发展公众的参与程度。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文化厅、广电局
六、强化市场开拓
(十六)强化“七彩云南、旅游天堂”整体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推广,不断丰富云南旅游形象内涵
工作目标:“云南旅游”在国内外市场成为著名品牌。
工作内容: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品发放、媒体宣传、广告投放、人员推广、影视创作等,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云南旅游整体形象。通过对各种专项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在细分市场上打造云南“美景观光天堂”、“人文体验天堂”、“休闲度假天堂”、“康体娱乐天堂”、“科考探险天堂”、“和谐人居天堂”、“美食购物天堂”等丰富的旅游形象内涵,充分展现“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神奇魅力,提高云南旅游在中国和世界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吸引力。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新闻办、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十七)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手段和机制
工作目标:创新旅游促销方式和手段,提高旅游促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作内容: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展专项促销、主题营销、旅游网络营销和多层次联合营销。推进政府和企业的协同促销机制,成立“云南旅游营销促进会”和旅游宣传促销媒体联盟及专家咨询组,加强与周边国家和海外重点客源地旅游部门、大型旅游企业的促销旅行商、交通运输企业、媒体合作,加强专项客源市场的营销,在全省主要国内外客源市场发展一批云南旅游商品直销商(点)。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客源地开展客源地窗口建设和旅游销售渠道建设;支持全省大型旅游企业在国内外客源地设立“云南旅游产品专卖店”。完善对旅游企业促销和海外旅行商组团入滇旅游的奖励措施,出台对国际旅游企业、部分旅游业起步州市旅游部门参与海外旅游促销活动的支持和促进措施等。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新闻办、财政厅、外办、台办、侨办、文化厅,云南机场集团
七、加强人才培养、扩大旅游就业空间
(十八)加强旅游人才培养
工作目标:建立高中初级相结合的旅游人才培养体系和旅游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人才50万— 60万人。
工作内容:编制《云南省2009年— 2015年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整合全省旅游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企业教育培训资源,组建旅游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构建全省旅游人才梯级国民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全省旅游业发展和旅游人才需求关系,分析旅游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专业技能构成与现实旅游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旅游策划、旅游投融资、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特种服务人员等专业。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体系、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人才评价标准。建立旅游人才流动机制,建立“云南旅游人才信息库”,发展旅游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旅游人才省、州(市)、县(市、区)和企业四级教育培训机制和运行优良的远程旅游教育培训网络。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
(十九)扩大旅游就业空间
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省新增旅游直接和间接岗位120万人,旅游总就业人数占全省的10%。
工作内容:积极推进一批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就业空间。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咨询、规划设计、广告营销等,开发知识技术含量较高的旅游产品,扩大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适应旅游业特点的人力资源开发、劳动用工管理、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支撑体系。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扩大旅游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完善旅游从业资格认证体系。建立健全旅游就业岗前培训制度,形成就业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和旅游就业统计,做好职业指导、信息服务、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就业服务工作。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实施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统计局、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八、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工作目标:简化旅游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积极探索旅游集中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管理和行政效率。
工作内容:按照“权责统一、唯实从简”的原则,整合发展改革、旅游、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职能,简化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有关程序,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下放审批权限,下放权限时要同级下放、同级认可。加大核心旅游资源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对旅游实验区、旅游度假区、国家公园、特色沿边开放旅游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的集中管理模式,确保管理机构权责对等,合理、高效运转。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一)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工作目标: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旅游政务信息的公开。
工作内容:完善云南旅游政务网和旅游信息网,加快云南旅游地理信息系统、云南旅游目的地营销平台、云南旅游电子政务服务工程、云南旅游文化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加快各类旅游有关信息资源的采集和整理。重点推进云南旅游电子政务服务工程的实施,建立含旅游企业(景区、酒店、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统计、云南旅游诚信公示、旅游车辆调度监管、旅游教育培训、旅游项目库、旅游行业财务信息库等管理子系统,以及中小旅游企业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云南旅游信息触摸屏查询服务系统的开发,加强12301旅游服务热线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云南旅游行业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旅游政务信息,并不断拓宽政务信息的发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