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陕卫疾发〔2009〕38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09〕168号)安排,我省于2009年10月12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补种乙肝、乙脑疫苗工作。为认真落实本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指导各地科学实施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省卫生厅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省补种工作省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第一轮:2009年10月中下旬;第二轮:2009年11月中旬。各地具体督导时间由省级督导组负责通知。
二、督导范围
第一轮督导5个市;第二轮督导其余5市和杨陵区。
三、督导内容及方法
(一)督导内容: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社会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及接种率评估。
(二)督导方法:省级督导组在每市随机抽取1区1县,采用查阅资料、现场观看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市、区、县级乙肝、乙脑疫苗补种活动的准备和现场接种工作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