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批号:填写接种疫苗安瓿或包装上所标名的批号。
  5.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
  6. 来源:指疫苗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如CDC、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销企业等。
  7. 接种剂量:填写接种的疫苗剂量,只填写数字,例如乙脑接种0.5ml,填写“0.5”。
  8. 接种剂次:指疫苗接种的第几剂(针),只填写数字,例如DPT第2针,填写“2”即可。
  9. 接种时间:按“年月日时分”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和时间。
  10. 接种途径:填写代码,1-肌内 2-皮下 3-皮内 4-口服 5-其它。如果为“5-其它”,需注明何种接种途径。
  11. 接种部位:填写代码,1-左上臂 2-右上臂 3-左臀部 4-右臀部 5-大腿内侧 6-其它。如果为“6-其它”,需注明何种接种部位。
  12. 疫苗外观:指疫苗有无变色、霉变、异常沉淀物或安瓿有无裂纹等,填写代码,1-正常 2-不正常。
  13. 保存容器:指接种过程中疫苗保存在何处,填写容器名称,如冰箱、冷藏包等。
  14. 保存温度:填写保存疫苗的摄氏温度,只填写数字,例如4℃,填写“4”即可。
  15. 有无批签发合格证书:查看疫苗批签发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填写代码,1-有 2-无。
  16. 疫苗是否送检:填写代码,1-是 2-否。
  17. 送检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
  18. 检定单位:填写疫苗检定机构的名称。
  19. 检定结果:填写疫苗检定机构对疫苗的检定结果。
  (二) 稀释液
  1. 稀释液名称:如果疫苗有稀释液,填写稀释液安瓿标明的名称。
  2. 规格:指每支稀释液的毫升数,只填写数字,如10ml/支,填“10”即可。
  3. 生产企业:填写生产稀释液的企业名称,其代码与疫苗生产企业相同。
  4. 批号:填写稀释液安瓿或包装上标明的批号。
  5.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如果稀释液安瓿或包装上所标名的不是有效日期 和“年月日”格式,则转化成此格式。
  6. 来源:指稀释液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
  7. 稀释液外观:判断稀释液有无变色、霉变、异常沉淀物或安瓿有无裂纹等,填写代码,1-正常 2-不正常。
  8. 保存容器:指接种过程中稀释液保存在何处,填写容器名称,如冰箱、冷藏包等。
  9. 保存温度:填写保存稀释液的摄氏温度,只填写数字,例如4℃,填写“4”即可。
  (三) 注射器
  1. 注射器名称:填写注射器的商品名称,例如BD等。
  2. 注射器类型:填写代码,1-普通一次性注射器 2-自毁型注射器 3-玻璃注射器 4-其它。如果为“4-其它”,需注明何种注射器类型。
  3. 规格:注射器的容积规格(ml数),只填写数字(保留1位小数),如0.5ml,填写 “0.5”。
  4. 生产企业:填写生产注射器的企业名称。
  5. 批号:填写注射器或包装上标明的批号。
  6. 有效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填写,为公历日期。
  7. 来源:指注射器从何单位进货,填写单位名称。
  8. 一支注射器接种人数:只填写数字,例如一支注射器同时注射5人,则填写“5”即可。
  9. 消毒方式:如果为玻璃注射器类型,则填写此项代码,1-未消毒 2-高压蒸汽 3-煮沸 4-其它。如果为“4-其它”,需注明何种消毒方式。
  (四) 接种人员与操作
  1. 接种人员姓名:填写实施疫苗接种的人员姓名。
  2. 性别:填写代码,1-男 2-女。
  3. 年龄:填写接种人员的实足年龄,只填写数字,如25岁,填“25”即可。
  4. 工作单位:填写接种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如医院、卫生院、CDC等。
  5. 何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填写最早从事接种工作的年份和月份,例如“2001年4月”。
  6. 是否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指预防接种专业技能培训,填写代码,1-是 2-否。
  7. 有无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指上级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填写代码,1-有 2-无。
  8. 最近接受培训时间:填写最近一次接受培训的年份和月份,例如“2003年5月”。
  9. 接种地点:填写代码,1-医院或卫生院 2-村卫生室 3-学校 4-家中 5-其它,如为“5-其它”,需注明接种地点。
  10.接种操作程序是否正确:根据对接种过程的调查,判断接种操作程序是否正确,填写代码,1-是 2-否。
  七、其它情况
  1. 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群的发病情况:描述相同批号的所有可疑疫苗在其他人群使用的人数,发生的类似反应人数。
  2. 当地类似症状疾病的发病情况:描述类似症状病人在当地同类人群(包括接种人群和未接种人群)中最近几年的发病人数、发病率等。
  八、结论
  1. 调查组结论:指调查小组经过调查、分析和讨论后得出的尽可能一致的结论。填写格式为反应发生的原因分类加临床诊断,例如,“一般反应-轻度发热”、“一般反应-红肿强反应”、“异常反应-过敏性皮疹”、“异常反应-无菌性脓肿”,“异常反应-脊灰疫苗相关病例”、“事故-皮肤消毒不严-局部脓肿”、“事故-误种卡介苗-淋巴结炎”、“偶合症-乙脑”、“心因性反应-癔症”等等。
  建议:描述调查组对反应诊断、治疗、处理和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2. 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结论:如果反应经过省、市和/或县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描述各级的鉴定结论。填写格式与“调查组结论”相同。
  3. 最终临床诊断:填写一种最主要的最终临床诊断病名。按下列代码填写;如果为“其它”,需注明是何种临床诊断。
| 编码 | 临床诊断名称 | 编码 | 临床诊断名称 | 
| 01 | 无菌性脓肿 | 19 | 局部化脓性感染 | 局部脓肿 | 
| 02 | 热性惊厥 | 20 | 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 | 
| 03 | 过敏反应 | 过敏性休克 | 21 | 蜂窝织炎 | 
| 04 | 过敏性皮疹 | 22 | 全身化脓性感染 | 毒血症 | 
| 05 | 过敏性紫癜 | 23 | 败血症 | 
| 06 |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24 | 脓毒血症 | 
| 07 | 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 | 25 | 晕厥 | 
| 08 | 血管性水肿 | 26 | 癔症 | 
| 09 | 其它过敏反应 | 27 | 群发性癔症 | 
| 10 | 多发性神经炎 | 28 | 发热 | 轻度(37.1~37.5℃) | 
| 11 | 臂丛神经炎 | 29 | 中度(37.6~38.5℃) | 
| 12 | 癫痫 | 30 | 重度(≥38.6℃) | 
| 13 | 脑病 | 31 | 局部红肿 | 弱反应(≤2.5cm) | 
| 14 | 脑炎和脑膜炎 | 32 | 中反应(2.6~5.0cm) | 
| 15 | 脊灰疫苗相关病例 | 33 | 强反应(≥5.0cm) | 
| 16 | 卡介苗淋巴结炎 | 34 | 局部硬结 | 
| 17 | 卡介苗骨髓炎 | 35 | 其他 | 
| 18 | 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