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五、儿童保健
为0-36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2岁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六、妇女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八、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65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
2009年,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逐步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内容包括:常规物理体检(一般状况、脏器功能、查体);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空腹血糖(末梢血);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脾、双肾、前列腺,女性包括子宫和附件)、胸部透视,以及既往史询问(包括生活行为习惯、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用药情况、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并形成体检报告。体检方式:以区(县级市)为单位组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安排检查,以预约集中检查为主。适时实施健康行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