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建建〔2009〕30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