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论证、作出论证结论、提交专家论证报告的;
(二)因论证不充分或论证结论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向他人泄露按照规定应当保密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的。
第十八条 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提请解聘。
(一)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二)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三)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有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专家论证工作的。
第十九条 专家论证实行有偿咨询服务,专家论证的报酬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照工程项目特征、相关技术文件、施工环境和条件,对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大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实地核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中,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明确列出,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般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