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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教工委〔2009〕36号)


省属各高校: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结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建设节约型校园是高校落实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高校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实践。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和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现就深入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科学决策,防止决策性浪费
  1.实施决策源头控制。要建立和完善与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融资)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基本建设规划、征地建设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申请大额银行贷款等,必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提交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要科学务实地制定教育管理、人才引进、设备购置等各类计划,从源头上减少和节约不必要的开支,防止决策性浪费。
  2.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把节约型校园建设纳入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校园规划、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将节俭办学的理念及其管理方式、技术措施贯穿于校园建设规划、办公运行、教育教学等全过程,确保节约型校园建设的计划性、广泛性、深入性和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管理,努力节约高校基本建设成本
  3.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学校用地规模,完善优化校园规划,以强化节约、集约、合理利用校园土地为原则,注重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多校区办学的学校要对各校区进行统筹规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
  4.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立项和建设。要全面统筹学校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需要,根据学校的现状和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基本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学校基本建设必须优先保证教学、科研和学生用房。在保证办学条件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分期、适度安排基建项目,避免基建资金压力过大。
  5.做好能源使用规划。要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实际,科学预测校园建筑的能源负荷,合理确定校园用能需求量,优化校园能源系统的结构。新建建筑要在保证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建筑节能规范从设计源头开始合理减少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6.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在新建建筑和校舍改造、维修中,要本着经济、适用、实用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杜绝建设、装修过程中的互相攀比、豪华奢侈的行为。严格控制基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和技术签证。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在确保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总造价。科学规范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防止损害学校利益。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政策,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免各种规划、施工报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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