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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2.切实规范人力成本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建立规范的进人、用工制度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以人事分配制度为杠杆,严格职工的考核管理,合理定岗定员,杜绝人力资源浪费现象。严格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实现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创新后勤部门用工管理,节约用工成本。
  六、狠抓措施落实,建立监督评估和考核问责机制
  23.建立健全科学的指标体系。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科学量化的节约指标体系,细化实物量和价值量,将具体的量化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每一个节约环节,堵塞住每一个漏洞。
  24.全面强化财务监管。要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要分部门、分项目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公开费用支出情况,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警示作用。发现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5.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省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法人离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把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列入审计范围。加强对日常办公运行成本、校园能耗等方面的审计。严格规范基建工程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计〔2006〕4号)的规定,建立基建工程项目决算初审、复审和终审的“三审”制度,有效降低建设费用。
  26.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各个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监督学校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措施的落实。学校要将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方案和目标以及实施情况在校园内公开,充分发挥“职代会”、“教代会”、“学代会”等监督作用,多渠道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节约监督体系。
  27.逐步建立评估机制。省教育厅将根据我省高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节约型校园评估细则,适时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的评估工作。对在评估中不达标的学校,将在各类评优、项目申报等方面实行限制。
  28.建立责任分明的考核、奖惩机制。学校要在明确责、权、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学校内部的检查、评估、激励机制。要将节约型校园建设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在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注重精打细算、克勤克俭,取得突出实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违反规定,完不成节约指标,给国家和学校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奖,还应根据损失的大小予以一定的经济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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