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安全新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安全河南”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市政府成立由李庆贵市长任组长、王治通副市长、军分区王根学副司令员任副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军同志兼任。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整改隐患,遏制安全事故。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建立“安全新乡”创建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安全新乡”创建工作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大力表彰奖励“安全新乡”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对“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安全新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李庆贵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治通市政府副市长
王根学新乡军分区副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