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分管局领导带队组成局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宣传科教处、计划财务处、地质矿产管理处、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家组由正高职专家,5~7人组成。
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局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区(县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成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处、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专家组由正高职专家,3~5人组成。
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局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区(县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地质矿产管理处处长或委托副处长带队组成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地质矿产管理处、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人员。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局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区(县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地质矿产管理处副处长带队组成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地质矿产管理处、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人员。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3人组成。
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局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区(县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5.E级方案
由地质矿产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带队组成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地质矿产管理处、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确定派出专家组。
事发地区(县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