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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中整治涉枪涉爆暨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认真开展大排查。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大排查,在排查中要充分依靠乡村、街道和村(居)委会,采取领导包片包村、排查人员包场包点包户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开展地毯式大排查。
  (1)排查中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要突出从业单位。对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要掌握其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危爆物品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二是要突出非法矿点。各地要对当地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和处置情况。三是要突出涉危爆人员。要重点排查有利用危爆物品作案前科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特别是掌握危爆物品生产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并有条件接触危爆物品的人员,要逐人建立信息档案,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四是要突出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危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废弃厂房仓库、闲置院落等重点场所要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五是要突出重点乡(镇)、村庄。对存在非法制贩、储存危爆物品的重点乡镇、村庄要重点排查,全面掌握其非法制贩、储存历史,摸清非法制贩、储存原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
  (2)对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全面检查。一是要检查涉危、涉爆、涉毒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是否有效,凡是到期的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二是要检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物品专用仓库、储存场所物防、技防设施及爆炸物品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规定。三是要检查是否落实值班守卫制度。四是要检查涉爆、涉枪、涉毒、涉放射源单位建立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做到了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五是要检查销售剧毒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的场所、门市部,掌握其销售的品种及销售流向等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其是否落实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严防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流失。
  2.全面开展隐患整治。一是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期限届满后,要按期复查整改结果,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报告。对拒不整改或隐患严重、无法整改的,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坚决关停,收回有关许可证。二是对从业人员中不适宜直接接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物品的,要责成所在单位迅速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对群众上交和收缴的危爆物品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或销毁,坚决防止再次流失到社会。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地都要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加强部门协作,互通情报信息。公安机关要抽调精干力量,从中筛选一批案件,开展攻坚,力争捣毁一批窝点,铲除一批网络,追捕一批逃犯。要破一案,查一片,弄清来源流向,坚决一网打尽,做到除恶务尽。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5日)
  1.签订责任书。各地要在排查摸底、澄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签订责任书。主管县(市)、区长要与乡(镇)长、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乡(镇)长、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要与村(居)委会签,村(居)委会要与涉危爆单位,涉危爆单位要与员工签订责任书,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进一步夯实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2.认真开展检查督导。9月1日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地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不全面、不深入,集中整治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将责成当地政府从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在也要成立督导组不定期进行督导,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部署。随着建国60周年大庆的临近,加强涉枪涉爆等危爆物品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当前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维护自己政治生命的高度,把开展集中整治涉枪涉爆等危爆物品专项行动置于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乡镇、街道、村组楼院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行动的积极性,彻底解决当地涉枪涉爆等危爆物品管理最迫切、最突出的安全问题。
  (二)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专项行动中各地安监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要明确分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又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排查的同时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对未经批准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严密排查,及时发现,从严惩处。严格销售网点的审批,加强对专营单位、储存仓库的检查,不合规定的要坚决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单位和各个环节的检查和治理整顿。监察部门要与公安部门的督察部门紧密结合,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导并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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