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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中整治涉枪涉爆暨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要全面排查,防止失控漏管。包场包点包户的排查人员要进村入户见人,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排查,不错过任何一个村组楼院,不遗漏任何一家一户和一名人员,排查后要认真填写《新乡市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排查情况登记表》并与排查对象双方签字确认,包片包村的领导要对排查人员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
  (四)要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落实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并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纪律监督检察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督察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新乡市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2.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及审批表
  3.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目录

  附件1
  新乡市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闲置院落和出租房屋业主

是否出租

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租用途

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清查民警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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