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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乡市教育局等部门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乡市教育局等部门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9]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学校布局,提高规模效益,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意见》要求,在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布局调整,支持一批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催生一批符合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社会效益低的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满足市场需求,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强化政府统筹,坚持整体规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统筹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整合现有的职教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发挥专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整合教育资源,发挥专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
  --实施分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本着办学方向一致,专业设置相近或互补原则,面向市场,分类整合。
  --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因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既要解决布局调整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又要保持学校相对稳定,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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