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保障。依法整合,维护权益。在调整过程中,认真执行《
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63号)、《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新文〔2008〕95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新政〔2009〕7号)、《关于对新乡市市区教育资源整合涉及有关国有资产的处置意见》、《关于对教育资源整合期间财政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点工作安排与部署》以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39号)“尽快完成资产置换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被整合学校教职工有单位、有编制、有岗位、有待遇。解决布局调整工作中的人员分流问题;通过搭建融资平台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布局调整工作中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清产核资工作,解决撤销、合并学校的国有资产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并保证其资产或资产置换所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四)师资保障。目前,我市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还存在数量不足、学历达标率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所学非所教、实践技能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解决上述问题,一是积极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参加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合理、思想观念更新、工作作风扎实、整体素质过硬的“双师型”职业教师队伍。二是要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立促进优秀教师成长的有效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结构优化合理、专业水平较高、善于创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能适应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三是聘请一批有真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逐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录用和教师进修制度,根据需要公开招聘一批专业课教师。到2012年,职业学校师资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双师型”教师达90%,其中85%以上生产实习教师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