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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6)软件产业基地

  建设合肥软件出口及服务外包园、嵌入式软件园、智能交通产业园和动漫产业园等一批特色软件园区,园区按国家政策可为企业提供多项支持,协助执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和规则,逐步形成软件行业的“出口加工区”;建立完善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支持以交通管理、交通诱导、车载导航、指挥调度、电子车牌、停车管理、中心区限流、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等为重点的智能交通产品研发,建设智能交通产业园;在合肥高新区或科学城建立集创意设计、产品开发、产品销售、网游运营为一体的动漫产业园,逐步形成我省高校培养动漫人才的实习、培训基地。形成集产品开发、条件配套、销售运营、出口外包于一体的新型软件产业基地。

  (7)数字家电生产基地

  以合肥海尔工业园、合肥长虹工业园建设为龙头,加快数字家电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步伐,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合肥数字家电产业的本地配套能力,通过四年努力,逐步把合肥建成国际化、标准化、系列化的国家级数字家电产业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合力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各级政府、各经济实体要调整和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扶持力度,切实履行规划实施责任,因地制宜的细化规划要求,并在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时加以落实。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创新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衔接和协调计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目标的考核,督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自主创新。

  (二)完善扶持政策,加大产业支持力度。抓紧出台促进合肥市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风险投资基金,加大政府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广泛进入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鼓励海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吸引其他行业上市公司出资入股、发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社会自由资金。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种资金,增强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合肥区位、交通、产业基础、科教资源等优势,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乃至全球,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引进一批带动性大、支撑力强、具有标志性的大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凡属于电子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前期费用予以补助。投资总额过亿元或经济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新建电子信息产业项目,以及跨国、跨省、跨市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将总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入驻我市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新建一定规模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所得税除享受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外,在减半征税期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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