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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河道。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2005-2020)》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市管河道的管护范围(详见南通市市管河道汇总表),其它三级河道统一以设计河口线向外10米以内的两岸青坎及河槽为其管理范围,四级(含四级)以下河道统一以设计河口线向外8米以内的两岸青坎及河槽为其管理范围。

  (二)涵闸。沿江大中小型涵闸仍按照《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辖区内其余涵闸的管理范围为:上、下游以涵闸建筑物中心线起算各200米,左右两岸以岸墙起算各50米。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向河道倾倒垃圾、填堵和侵占河道、擅自兴建沿河建设项目、向河道排放污水,毁坏河道工程设施及绿化植被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强化城市河道管理工作

  市政府将把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区政府要切实承担各自区域内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的任务,加强领导和协调。城市河道管理实行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市水利部门明确河道管理机构,负责城市骨干河道的管理和维护,并指导各区河道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市区两级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水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南通市市管河道汇总表

  二○○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
  南通市市管河道汇总表

序序号

河道名称

级别

起讫地点

河道口宽(米)

河道管理范围(设计河口线向外,米)

河道功能

备注

一级河道

 

 

 

 

 

 

1

九圩港

长江-刘桥界桩

160-370

50

灌、排、航

一级河道

2

通扬运河

通吕运河-九圩港

50

15

灌、排、航

一级河道

3

通吕运河

长江-观音山正场界

130-270

50

灌、排、航

一级河道

4

通启河

营船港闸-庙桥竖河

90-189

50

灌、排、航

一级河道

5

新江海河

长江-中心河

90-189

50

灌、排、航

一级河道

濠河及其引水通道

 

 

 

 

 

 

1

濠河第一引水通道(前进河)

 

濠河-通吕运河

21

8

引水

骨干通道

2

濠河第二引水通道(华丰河)

 

濠河-通吕运河

19-25

8

引水

骨干通道

区界河及区域内主要引排水通道

 

 

 

 

 

 

1

裤子港河

裤子港闸-中沙横河

20-30

30

灌、排

重要的引排通道

2

营船港河

通甲公路-通启运河

28-35

20

灌、排

东城区骨干引水通道

3

团结河

花桥一组-刘秦河

56

20

灌、排

港闸区北片引水通道

4

英雄竖河

通吕运河-兴仁镇

35

20

灌、排、航

港闸区北片重要引水通道

5

运料河

印染厂-通吕运河

46

8

灌、排、航

引水通道上骨干河道

6

任港河

西被闸-任港闸

40

20

灌、排

水体置换骨干河道

7

海港引河

长江-通吕运河

36

20

灌、排、航

水体置换骨干河道

8

兴石河

通吕河-通甲河

40

30

灌、排、航

东城区骨干引水通道,流经观音山镇、狼山镇、新开镇。

9

通甲河

龙王桥-周灶港口

30

20

灌、排

10

界港河

洪济一组-盘香沟九组

20

10

灌、排

11

天生港河

长江-通扬运河

40

20

灌、排、航

骨干通道,流经唐闸、港闸开发区。

12

幸福河(幸福竖河)

吴桥港-通吕运河

26-50

20

灌、排

港闸区北翼新城片重要引水通道

13

南川河

灰堆坝闸-陆洪闸

20-65

20

灌、排

主城区南片重要换水通道

14

城山河

白塘桥-西山南河

13

15

灌、排

主城区南片重要换水通道

15

郭里头河

通吕运河-城郭界河

29

10

引水

引水通道上骨干河道

主要通江河道

 

 

 

 

 

 

1

姚港河

青年路涵~姚港闸

24

15

主要通江河道

2

永红河

体育会展中心~小洋港涵洞

22

15

灌、排

主要通江河道

3

中心港河

通扬运河~中心港闸

19

10

灌、排

主要通江河道

4

芦泾港河

通扬运河~芦泾港闸

23

10

灌、排

主要通江河道

5

东港河

通扬运河~东港闸

21

15

灌、排

主要通江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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