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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失效]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分值

子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1

10分

1.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2.施工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3.对分包单位工程不进行安全总承包管理。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实行安全总承包理是指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

5分

1.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不在现场实际履行职责;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

5分

1.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

2.平安卡持卡率低于85%;

3.作业人员超过30人以上项目无设置农民工学校。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平安卡持卡率采用现场抽查抽查方法检查。

 

 

4

5分

施工现场围蔽不符合要求。

按广州市建委相关文件规定对照检查

 

 

5

5分

1.施工地面无硬地化处理(市政工程项目部须满足要求);2.施工现场内裸地无防扬尘措施,无洗车槽;

3.泥头车管理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4.建、构筑物内施工垃圾未采用密闭输送管道清运的。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6

5分

1.地面积水、排水不畅通;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2.现场分区不合理,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3.生活区管理混乱卫生差,未开展卫生防病工作的;

4.不符合消防要求。大门外按规定需张挂的标牌不齐全,无门卫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公示;

6.施工扰民经有效查实一次。

2项内不符合要求的1项扣1分,3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7

15分

1.专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履行审批;

2.施工现场实物与方案不符;

3.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4.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8

15分

使用不合格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扣10分,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扣3分,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扣2分。

 

 

9

5分

1.“四口”、“五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2.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10分

1.伪造或提供不实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资料;

2.对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或未落实整改;3.被建设管理部门上报不良行为。

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11

5分

其他违反有关工程质量(指安全防护措施部分)、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12

15分

本次检查前施工现场出现一般等级以上安全事故。

 

 

 

合计得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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