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连云港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关于连云港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一日
市总工会关于连云港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重要讲话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体系,完善工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资金保障渠道稳定、工会规范化运作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形成社会联动、内外协调、分级管理、运转顺畅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体系。推动送温暖工程长效化、规范化、社会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学运作,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救急济难、排解矛盾的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直面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完整、帮扶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快捷、程序标识统一、资金渠道畅通、帮扶成效明显的工会“窗口”和困难职工之家。
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党政所望、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结合起来,为困难职工提供集中快捷的服务。通过为困难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信访接待、职介服务、职业培训、生活救助、助医助学、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窗口式帮扶救助服务,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的生活、就医、子女就学、住房等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把困难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承诺落到实处。
(二)组织体系。各县、区全部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做到有工作窗口、有保障机制、有人员队伍、有专项资金、有活动开展,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各县、区总工会在建立完善本级帮扶中心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帮扶工作触角,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行业)、乡镇(街道)和有条件、有需要的社区、企业建立帮扶工作站(点),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逐步构建和完善以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区)级帮扶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帮扶工作站为基础,社区、企业帮扶工作点为补充的四级工会帮扶工作网络。通过加强帮扶中心网格化建设,实现工会帮扶工作的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对困难职工帮扶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机制。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领导,建立完善帮扶工作领导机制,总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工会内部建立健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其它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整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