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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盐政发〔2009〕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抢抓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我市风电和光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新能源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新能源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方向,更是有效实施国家沿海开发战略的重要支撑。我市风能和光能资源丰富,拥有发展风电、光伏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依托资源优势,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大力度推广新能源的政策机遇,加快培植壮大风电和光伏产业,对加快我市能源基地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区域竞争的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市风电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光伏产业进入项目落户阶段。但由于我市风电和光伏产业缺乏超前规划、布局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资源管理和前期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清我市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考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协调,处理好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与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培植的关系,加快发展与资源相适应的风电和光伏产业。
  二、进一步明确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产业布局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整体规划,科学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并以风电、光电规模化开发拉动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形成具有盐城特色的风电、光伏产业链。发展思路上,处理好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与产业发展关系,建立资源换产业的联动机制,促进电站建设与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的同步协调发展;产业布局上,处理好市区装备制造与沿海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的关系,形成科学布局、完善配套的风光产业链;项目推进上,处理好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关系,风光资源向装备制造的龙头企业集中,向产业园区集聚,通过龙头企业的招引和带动,加快配套项目的落户和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
  (二)目标任务。到2011年,全市风电场开工建设180万千瓦,其中竣工陆上100万千瓦,开工海上80万千瓦。力争2015年全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80万千瓦,其中陆上100万千瓦,海上480万千瓦;2020年达到1400万千瓦,其中陆上100万千瓦,海上1300万千瓦。对风电装备产业以兆瓦级以上整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为重点,支持华锐等整机项目和一批配套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力争到2011年全市形成13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250亿元销售规模;到2015年,形成5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1000亿元销售规模;到2020年,形成10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2000亿元销售规模。光伏电站重点实施“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和“地面并网电站工程”。力争到2011年全市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50兆瓦,其中,屋顶并网发电工程50兆瓦,地面并网电站工程100兆瓦。到2020年全市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000兆瓦以上。以光伏电站建设带动光伏装备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力争到2011年全市光伏产业销售突破100亿元,到2020年突破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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