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珠三角地区公路网建设。
珠三角路网发展水平虽居全国前列,但通达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与现代化的要求和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公路方面,珠三角东西两岸的连接仅有虎门大桥一条通道,现在已经出现饱和,规划中的港珠澳大桥由于照顾香港的利益,西岸未能和深圳相通。东西两岸公路建设差距较大。因此,要加快珠三角地区公路网建设,抓紧解决断头路问题。
2、统筹规划,合理规划交通布局,构建综合运输体系。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运输能力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迄今为止基本上都是各自独立发展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30年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不同交通运输之间的复杂性以及各自独立运输方式之间的不协调性和不经济性的问题已经日显突出。需要一个规划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通过对各种运输方式各自系统优化以及各方式间的网络和枢纽进行衔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促进交通资源的空间最优配置,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在约束条件下的比较优势和整体效率,实现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去年国务院原则通过的《综合交通网络中长期规划》,还需要配套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使得公路、水路、航道、铁路、管道五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不尽合理、交通设施衔接不畅。珠三角地区对基础设施没有进行统一协调规划建设,主要强调高速公路的建设,忽视铁路建设,从各运输方式的运输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铁路运输是较合理的。但目前的运输结构中,公路占主导地位。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缺乏整体发展概念,主要基础设施集中珠三角的东岸,使得东西两岸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导致资源的无法合理高效利用。
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客运站均单独建设,没有综合运输枢纽站,导致各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性差,对外交通和城市内部交通衔接性差,阻碍区域内中心城市的联系和交流,从而制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趋同性现象较为突出。各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虽然形成各自的网络,但忽视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
因此,建议全省能够成立珠三角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常设的办公机构,协调珠三角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和建设,统筹安排珠三角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3、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后,交通项目报批难度增加,前期工作时间过长。建议交通项目,在国家管理层面,主要在规划上把握,项目审批权限可适当下放。
4、建立区域城市之间的协调机制,促进城市间特别是相邻城市间公共交通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特别是珠三角城市间已没有明显的界限,城市与城市间相互融合已成为事实,由此城市与城市相邻地区有了公共交通的需求,怎样解决公共交通的需求,需要有相应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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