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开展“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加强文明执法示范工作。加快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培养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养成良好的文明执法行为习惯,做到执法为民、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各交通行业协会和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下列“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活动:

  (1)珠海市出租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珠海市水运行业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活动;

  (3)珠海市维修行业开展“星级文明优秀维修企业”;

  (4)其他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如安全为本,文明服务;争创文明司机、文明车辆(船舶)、文明岗位、文明班组;诚信、守法、安全、服务;文明“服务月”,创建交通行业品牌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开展“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交通行业各协会、各企业、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分段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时间从2009年8月-2010年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活动阶段(2009年8月10日-9月10日)

  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行业参与的局面。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15日-2010年7月30日)

  根据方案步骤与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着力解决行业内存在的诚信缺失、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不高、不守职业道德、不讲文明礼仪等突出问题,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文明水平,提升行业形象。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制订考核方案,开展评比活动,评选出诚信文明企业,班组、车辆(船舶)、司机、先进个人。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9月)

  由各协会起草活动工作总结,对诚信文明企业、班组、车辆(船舶)、司机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交通行业广泛开展“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活动,不仅对于迎接建国6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交通行业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交通职工文明素质、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推动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初步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研究,全面部署,明确领导和责任机构,确保“迎国庆树新风,创建文明交通行业”活深入扎实的开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