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许可证发放。河东管委会根据需要,领取一定数量带编号的施工许可证,负责审批盖章发放;市建委做好相关手续服务工作。
(四)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应用。市墙改办随时派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五)建筑档案管理。河东新城的建设工程具备档案验收管理条件的,第一时间验收。
(六)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对河东开发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河东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审批;市建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六、市城建局
(一)在人力和技术上予以大力支持。局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河东新城的开发建设,安排业务骨干负责沟通、协调。
(二)河东新城一期基础设施建成、竣工验收后,经市政府批准,统一接管城市道路、桥梁、街灯、泵站、排水、供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交、燃气等,并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接管单位要参与接收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综合验收。
(三)河东管委会运用BOT或TOT模式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城建局负责行业管理。
(四)河东新城建设过程中涉及城建方面的行政许可,由河东管委会直接核准或审批。
七、市水利局
(一)对省级许可审批项目,市水利局做好业主与省水利厅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动帮助业主完成审批事项。
(二)紧密结合河东新城总体规划,配合河东新城开发开展风光带建设工程。
(三)与河东管委会沟通,将取水审批权下放,市水利局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四)加大对太子岛流域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与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对河道范围内的清淤现场进行统一标识,规范施工。
八、市林业局
(一)按照生态城市建设要求,将河东新城大环境绿化纳入全市林业建设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提高绿化、美化档次。
(二)与河东管委会认真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的移交和管理工作。
(三)将河东新城一期区域内的绿化建设和管理移交河东管委会,市林业局全力配合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等移交工作。
九、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