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产业发展的项目储备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出一批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牵头部门:省经委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五、加强资源综合保障能力
  (一)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落实国家对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加大地质矿产勘查力度,开展地质找矿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研究,提高我省地质矿产勘查程度,摸清资源家底。
  牵头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二)加大资源保护力度
  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完善资源和环境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特色生物资源基地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
  牵头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落实时间:2009年-2010年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心,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完善水、电、气、交通、信息和环保等设施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我省发展国家重要产业基地打好坚实基础。
  突出工矿区和资源开发地运输能力建设,提高路面等级和通行能力,降低运输成本。统筹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满足用电需求和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做好水资源的规划和建设,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部门: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七、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一)做好节能减排监管和执法工作
  完善重点用能企业监控分析制度和企业节能减排档案,对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把关,加强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全面开展监控,强化节能执法,严格限制“三高一低”项目向我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