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牧区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全省农牧区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推进和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结合我省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邮政网络建设实际情况,加快研究制订适应全省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完善农牧区邮政物流布局,将邮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切实改善和提高农牧区邮政服务的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审批制度,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对破、小、旧邮政营业局所的改造、更新,完善落后服务设施,力争在2012年前,完成全省农作物耕种区和部分州、县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继续推进标准化邮政网点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现有电子化支局非联网网点的改造力度;完善农牧区邮政物流网络布局,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农牧区邮政物流网络的系统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切实促进农牧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规范经营许可。省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开展农药经营活动的,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经营危险化学品农药的,应按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展改革、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开展为省内中小企业承担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为集农资、日用商品、城乡卫生院(室)药品配送以及农畜产品进城配送和邮政、电信、报刊、图书、代收费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