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切实抓好产业项目特色培训。政府出资购买的培训,要服务于“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要与我市各类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产业升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配套、相衔接。市政府根据主导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组织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确定为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的产业项目特色培训专业目录,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急需技能人才。凡按目录实施培训并达到相关要求的,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补助。
(十八)统筹协调产业项目特色培训。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本地区产业项目特色培训摆在重要位置,作为重要优质投资环境抓紧抓好,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工作,保证项目技能需求与劳动者培训意愿对接、与有实力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对接、与紧缺专业的师资及实训基地对接。各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入区项目用工需求的结构和进度,要同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季度通报和联动工作机制,超前谋划安排人力资源和技能培训。要加强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在重点产业基地建立人力资源和技能培训服务站,负责调查统计、组织对接、园区实训等工作。
(十九)加强普惠制培训基地管理。要严格把握培训机构标准,坚持做强做大原则,对培训设施不齐全、师资力量不强、教学功能不完备的机构要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要围绕普惠制培训对象和任务,将普惠制培训基地分成技能培训基地和创业培训两类,每个基地要细化到培训专业,按培训专业获得定点资格后参与培训任务的招投标。尤其要针对产业项目特色培训,择优选择一些硬件条件好、师资力量强、实训水平高的培训机构。普惠制培训基地每半年考核评估、调整完善一次,实现有进有出。
(二十)加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各地要组织扩大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规模,以实训项目为载体,开展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可采取学生学员进企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课堂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企业实习场地、设备设施的利用率,解决学校(培训机构)实训师资水平不高的问题。要注重调动各类产业基地中企业的积极性,实行基础实训在学校(培训机构)、专项实训在企业的两段式实训,大力推广名师带徒、顶岗实习等实训模式。产业集群特色突出的产业基地,可将建立共享性的专业实训基地纳入建设规划。对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企业实训项目,要在企业优秀师资补助、实训能力建设、顶岗实习成本补贴等方面制定鼓励政策。
(二十一)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各类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对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衔接职业技能鉴定和教学计划安排,适当放宽申报鉴定的最低学制年限要求,通过严格质量管理和考评标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