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濮政〔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发展林下经济,是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取得明显成效,止2008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到11万亩,年产值超过5亿元。林下种养新品种、新模式层出不穷,科技含量不断增加,综合效益稳步提升,广大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日渐高涨,全市上下形成了广泛共识,林下经济发展显示出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但是,在我市林下经济发展进程中,各种制约因素也逐渐显现:一是布局零散,基地规模小,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二是龙头企业一少二小,企业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的实力不强,对基地农户的辐射带动力弱,服务功能不健全;三是产业链条衔接不紧,资源、资本、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缺乏有机整合,集约化程度低,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等。为有效破解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其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从构建高效、多能、可持续的林业生态产业体系着眼,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通过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培育龙头,兴建基地,搞好服务,强化科技支撑,迅速壮大规模,促进集约化发展,形成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林农牧复合为主导的生产模式,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使其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
二、工作目标
(一)规模化。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着力培育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的生产基地,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规模化效应,提高经济效益,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使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并稳定在30万亩。
(二)产业化。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龙头企业(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