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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服务。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农林院校、科研院所的长期技术合作,大力引进应用推广林下种养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系统整合我市农林科技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加强技术集成与成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整套过硬管用的实用项目库和专家人才库。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专家集中讲课,利用远程教育网、电视、广播、网站等,宣讲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大力培育农民技术骨干,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林下经济。要建好各级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各级主管领导和技术骨干要联系定点,亲自实践,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林下经济发展。

  (五)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场竞争力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品牌则是市场竞争力的基础。要实现林下经济大发展,必须实施品牌战略。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林下经济产品最显著特色就是“绿色有机无公害”,这是其区别传统种养业的最大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必须打造优势品牌,制定发布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切实做好“无公害产品”的硬件和软件配套,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综合竞争力。

  (六)加大政府投入,搞好政策引导。发展林下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要严格界定政府引导资金的应用范围,对于企业自身经营范围内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政府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一是相关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二是对龙头企业和示范大户的贷款贴息;三是农民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经费;四是对先进县(区)乡(镇)的奖励。对政府资金使用要严格考核、严格检查,确保政府投入发挥应有效益,惠及千家万户,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良性循环。

  四、组织保障

  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关联度高,覆盖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众多部门行业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机构,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单位参与,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二是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尽职尽责,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行业优势,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林业、科技、农业、畜牧、科研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林下种植、养殖重点项目;水利、交通、公路、电力等部门要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金融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对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成效突出的县(区)、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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